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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4-3-6 15:46:58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黑疫指办〔2022〕5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从严从紧抓好当前疫情防控,现就加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疫情防控管理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看好“自”、管好“自家人”。机关干部要做到“五个带头”和“三个尽量”,带头遵守防疫,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做到不聚集,带头做好消杀工作,带头开展疫苗接种;尽量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尽量减少不必要聚集,尽量做到单位、家里边“两点一线”,下班后直接回家或回住所,减少非必要的外出。

  二、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人员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一旦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胸痛、呼吸困难、腹泻、结膜炎等可疑症状,立即向单位报告,进行核酸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上班。共同生活人员如出现上述可疑症状,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凡在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县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三、加强人员出入管理。所有进政机关工作区域的人员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无异常后方可入内。机关以外人员非必要不得进入机关工作区域,若参加会议、汇报工作等确需进入的,除验码测温外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加强外出人员管理。减少人员外出,非必要不离宁,严格执行“双报备”请假制度,离开和返回宁安的干部职工要向本单位和主管市领导请假和报备。建立外出人员管理台账,详实掌握每名外出人员具体目的地、主要行程、返回时间等。及时做好重点人员排查,如有发现要立即进行管控并。

  五、加强交通出行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规范个人及共同生活人员行动轨迹,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接触的人不接触。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含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如乘坐须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采取步行或搭乘个人车辆等方式出行。

  六、加强通勤人员管理。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通勤人员建立通勤人员台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通勤人员台账》(行业主管单位台账中可包含所属企业通勤人员),于 3 月 29 日 14 时前将本单位《通勤人员台账》电子版发送至交通管控组邮箱 ,同时将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送至交通局 107 室〕,交通管控组依据各单位的《通勤人员台账》人员对各单位职工通勤证明盖章,台账中没有的人员不予盖章。通勤证明有效期为 5 天,同时配合 5 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使用,此政策于 30 日 6时开始执行。

  七、加强会议活动管理。落实落细会议活动防疫主体责任。严格会议活动审批。“谁承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一会一案”,明确细化防疫要求。承办会议活动部门负责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精准防控。非必要不召开 50 人以上大型会议活动,确需召开的,须严格审批并进行核酸检测。

  八、加强消毒和卫生清洁。加强公共区域预防性消毒。日常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对各办公楼走廊、卫生间、会议室、接待室等区域定时消毒。对中省直机关流转的文件,要按做好消杀工作。

  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全市各级党政机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全省疫情防控进入应急状态期间重要岗位 24 小时有人值守,确保 24 小时信息通畅。指挥部各工作组、专班、各位副总指挥和包乡镇、社区的各位领导尽量在区域内开展工作。

  十一、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政机关要开展内部防疫措施落实的全面检查,排查工作漏洞,压实各环节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绝不能疫情失控、阵地失守,导致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